|
漫天的风沙与尘土,他懒懒的靠在汽车座位上,淡淡的目光,以一种不变的姿态,望向窗外,恒久地……
第一次看见他,他坐在汽车里,懒懒地向后斜靠着,目光里是一种异样的冷漠与淡然。我站在楼门口的狂风中,竭力想拢住被风吹得四下乱飞的长发,有点懊恼为什么早上没有将它们规规矩矩地扎起来。透过灰蒙蒙的玻璃窗,我看见他的眼睛,他的脸,绰绰约约的,他淡淡的目光透过玻璃注向窗外,他一定是看见了我的。天空里满是灰蒙蒙的尘土,我很无措,有些紧张,不是因为他的目光,而是这实在对于我是太不寻常的一天。我也并没有被他的什么所吸引,他是普通的,仅仅是目光有一点点特别,也许是因为玻璃窗,或是这漫天风沙的缘故。
那是在我第一天报到上班的日子里。
我等的人终于来了,是房产科的一位老同志,很世故的脸,约好了带我去看单身宿舍。他发现了门口的汽车,便赶忙招呼着汽车上的人,想要搭车。“我们马上要去机场的。”司机喊着。刚刚在楼上听到身边一位女同事说正要出发去新疆,便想他们一定是一起的。转身走时,竟又望了一下那玻璃窗,那张脸仍以一个不变的姿态凝固在那儿,包括目光。猛想到他应该也是我的同事,心里就有些慌,“同事”在那天我的心里还是一个陌生而带着点讨好意味的字眼。车里似乎还坐了许多人,却只看见了他,“新疆”、加上那天的风沙,还有他疲惫而冷淡的目光,竟让我产生了点不真实的感觉,仿佛一匹塞外的马。总之,那天我的心情、我的想像都是抑郁的,这就是我和他的初初相见。
茫然地在办公室坐了两天,谨小慎微地笑着,抱着本厚厚的书胡乱地翻,渴望着被人注意。领导来了,站在我座位边,很亲切地笑,说,今晚我要出差,明天你去参加谈判,带上这些资料,替我交给小B吧,他明天一早才从新疆回来。我的心砰砰乱作一团,参加谈判,这在我的生活中一直是小说中才有的字眼,猛地离我这样近,紧张得我只会频频点头。幸好从领导的目光中,我读出了,我只是要去充当一个交接资料的角色,但这已经足够让我激动了,以至于忘了问谁是小B,但它让我想起了那张玻璃后的脸。
早上我早早地去了,坐在谈判桌的另一面,穿着昨晚千挑万选出来的职业服装,掩饰着自己学生般的稚气。对面是一群忙碌的外企职员,我的心里没有一点点的自信,低住头一页一页地猛翻资料,摆出很成熟、很专业的样子。三年的研究生生活,在今天的谈判桌边,没有给我带来一丁点实用的东西,包括信心。
当门口出现那张脸时,我的心里有一种久别重逢的欣慰,似乎我早应该认识他很久了,这是一张年轻的脸,我仔细的打量,好象刚刚才可以用手拂去那一天的风沙与尘土。他背着重重的行囊,穿着牛仔裤,不像一个来谈判的工程师,却像一个远行归来的旅者。他向我微笑,说,你好,我是小B。第一次见他笑,有一点天真,也有一点距离。我的脸一定有些红,只点了头,忘了应有的礼貌。他很快抛开我,又带回他那种深入骨髓的冷淡,坐下来,翻开文件,谈判进入正题。
很明显,他是属于这里的,尽管穿着T恤和仔裤,但这影响不了他成为中心,一个带着点天真的成熟男子,不,是年轻男孩。
办公室的生活其实很枯燥,呆呆地坐在你自己的格子里,机械地重复着简单的工作,工作是没有任何创造性的,但我没有怨气,毕竟是新来的。他的座位离我有些远,人一坐下去,谁都不见谁,只是在走廊上见了,会打招呼笑笑,是很生疏的一种笑,他已经成了我难得的几个熟识同事之一,却又总觉得他的笑中有一点距离,带着莫名其妙的冷淡,我就对自己说,他一直在那窗的后面。我也不知为什么要这样想,他在哪儿其实与我无关。
后来有个春日的午后,我是太困了,趴在桌上睡的很熟。有人叫我,茫然地抬起头,还带着睡意,我看见是他。由于睡的太熟了,脸压红了一大片,带着很多印记,我尴尬地揉着压麻了的脸。他不禁地笑,指指我的脸,我也笑,红红的脸,迎着他的目光,我第一次长久地直视他,他忽地就不笑了,注视着我的眼睛,我的心竟然突地有点疼。他忽然又转身走了,好像也不记得他最初找我是要说些什么,我有点呆呆地坐着,想,这多么像我曾经经历的爱情啊。再遇见了,他仍然像以往一样,不变的淡然,不变的微笑,有一点距离。
六月的北京,天气已经有些燥热了,我需要出差,一个人去山西,这在我们处室本是件平常的事,但领导觉得我是个新来的女孩,决定派一个男同事陪同前往,这反倒显得不寻常。也许是由于我的心太过敏感,就觉得好象自己是个很不中用的人,出趟小差还要搭个人手。最终是他和我一起去,我就很担心他是不情愿的。他只是以一贯的微笑来面对我,背着一个大大的包,依然是仔裤和T恤。依然是微笑,还有淡漠。
他在窗后面对我笑,我看不清他的脸。
山西那个小城,我是第二次去,接待方有一个高高大大的年轻男孩,很是热情,便约好了请我们吃饭,非要一醉方休。三个人在一家小店里,慢慢相酌,本来都不是什么亲密的关系,却都有些醉了。至少我是,那男孩也是,我不清楚他怎么样,他是个不容易猜测的人,喝酒时也是如此。
回宾馆的路上,已是深夜,只剩下我和他,有说有笑,蹒跚着。月色很美,不同以往,有些朦胧,像这酒意。我的确是喝过了,就牵住他的手,很轻地,他不动,即没有握住,也没有挪开,就这么轻搭着,仿佛一阵风都会吹开似的,走出了很远,我的心从那一刻开始有一点莫名的触动。只是这样一个轻轻的牵手,在那个异乡的陌生街头。
那时,我是已经有了男朋友的,相识相恋了六年,即使不算轰轰烈烈,也是必然会走向婚姻的。所以我就知道自己这样做实在是很傻,无端端地给自己做了个结。
回到北京,又回到了日复一日的继续中去,异乡的一切都不复存在,街角、路灯和酒,但那种触动没有走,只有我知道,我只是尽量不去想它罢了。他是不能猜测的,他始终可以以一种不变的姿态来对待人生,仿佛从我第一次见到他时就预示了,他以一副不变的恒久的目光凝固在窗玻璃后,我知道我别无选择。这个时候的我不能等待,也无法回头,我是很知道自己的。
99年初的冬天RICHARDMAX来到北京。他突然约我一起去听最后一场演唱会,听那一句“Wherever you go and Whatever you do,I will be right here waiting for you”。我僵固在电话的另一头,我不知道是不是上天刻意这样安排,那刚好是在我计划登记结婚的前两天里。我点了头的,不单单是为了MAX。冬季的夜晚,我们像众多的情侣一样拥挤在工体的看台上,眩目的灯光还有RICHARD迷人的歌声。沉默有时是最暧昧无助的一种东西,我们不断地用大片的语言来编织这段空间,他的臂肘轻轻擦过我的,异样的温暖,一种若即若离的空气漂浮在我和他的中间。我侧头看他,仍然是那张平静的脸,真想拉拉他的手,抚摸一下他的脸颊,然后他用他的目光凝视我,恒久地……
没有明天了,几次想对他说起明天我将成为别人的新娘,可怎么开口呢,无缘无故地说出这样一句话?他也许并不在乎我的婚姻,只是和我一样喜欢RICHARD而已。
我知道我没有路了,我失败在自己给自己做的结里。
他于那个冬季里离开了单位,在RICHARD走后的第三个月里。他给我发来Mail,满是祝福,祝福我的婚姻和我的事业,相约着作个长久的朋友。还有一句“Things always go like this-You paid more and you may get more”。我是默然的,写下他新的电话号码,或许仅仅是一种收藏,就好像这段记忆一样。我愿意称之为爱情,虽然这其中没有我们任何的演出。不觉又想起初见他时的样子,他斜靠在车窗玻璃的后面,漫天的风沙,还有他淡淡的目光,他一直是这样的,凝固着,始终不肯走出那扇窗。
(含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