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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拂晓。
浓浓的晨雾尚未散尽。
刀声。
清脆响起幻化出眩目的光芒。
青年精赤着上身,一块块结实的肌肉展示着强劲的力度。乌黑的长发随着身形的腾挪和步伐的游移而狂放地飞舞着。
“唰!”随着青年手中的钢刀劈出,三丈开外的一棵老槐树被拦腰折断……
“高歌,该歇歇了。”莺啼般甜美悦耳的声音随着一阵清冽的微风传来。一位娇小玲珑、身着浅蓝色衣裙的少女微笑着向高歌走了过来。“瞧你一身大汗,呵呵,快去洗澡,热水我准备好了,还做了你最爱吃的烤小牛腰肉。”
娃娃就是这样的一个女孩,她永远知道你现在最需要的是什么。高歌微笑着收起钢刀拥着娃娃走向小屋。微风掠起娃娃齐腰的长发,那发梢飘起的幽香悄然沁入高歌的肺腑。
橡木桶里的水温正合适,浸泡在水中红红绿绿的花瓣盘旋着,高歌惬意地眯起了眼睛。
“呵呵,很舒服吧?我来帮你擦背。”娃娃一边往大桶里舀着热水一边笑着说。
高歌突然一把将娃娃抱起,“啊!不要闹啦!”桶里的水花激荡而出。“高歌,你真坏,把人家全弄湿了,别闹,早饭都快凉了,唔!”
高歌热切的吻已经迅速地掩上了娃娃的樱唇,他的手也轻巧地滑入了娃娃的衣襟……
娃娃温柔地闭上了眼睛,娇嫩的肌肤上泛起兴奋的寒栗……
“叮呤呤……”闹钟不客气地将香奈儿从睡梦中惊醒。睡意朦胧中,香奈儿伸出手关上了闹铃,迷迷糊糊看见指针竟已指在了9点30分!“天啊!都9点半了,秦天!!!闹钟坏了,快帮我把鞋拿来!我要迟到啦!!!”香奈儿尖叫着,慌忙中钻出被窝,飞快地穿着衣服。
秦天穿着雪白的围裙从厨房跑了出来一把按住了香奈儿:“傻笨笨,今天是周末,你休息,我想让你多睡会儿,所以我把闹钟调到9点半的!你真的是忙糊涂了!呵呵。”
“啊,哦,对呀,今天是周末。呵呵,太好了,我可以在家休息了!”香奈儿重重往后一倒,躺倒在软软的床上笑着说:“秦天,你什么时间起来的?我睡的真沉,竟不知道。”
“我起得早,心疼你,想让你多睡会儿,所以没有叫醒你,我做好了鸡蛋煎火腿,牛奶也送来了,快起来吃吧。”秦天摘下身上的围裙走到床边:“宝贝儿,我是不是很棒?早餐都做好了,来亲个。”
“别,我还没刷牙,唔……”秦天的热吻强行堵上了香奈儿的唇。“唔~秦天,你真坏,不闹了啦!呵呵,你的手别咯吱我,我怕痒啊!呀,你那戒指又硌着我了!”“哈哈,看你还敢顽强抵抗。”……
娃娃轻柔地用木梳帮高歌梳理着头发。
“今天是一个特别的日子,我要去见一个人!一个我最想见的人!”高歌眼眸中精芒闪烁,一字字地说。
“哦?去见谁?”娃娃微笑着问。“天下结义的盟主叶枫!一叶落知天下秋的叶枫!”
娃娃拿着梳子的手颤抖了一下:“你要去见叶枫?”
“是的。我知道一定会有这一天的!”
高歌穿上了浆的雪白的长衫,小心翼翼地将他的刀悬挂在腰间。他站在铜镜前,仔细打量了下自己,然后将一枚火红欲滴的玛瑙戒指戴在了左手的尾指上。
“高歌,早去早回。”娃娃在身后紧紧地搂住了高歌,眼神里流露出复杂的神情。
“恩,你知道吗?这枚戒指是我的主上传下来的。听说它有着神奇的魔力可以庇护佩带它的主人。”
“哦?它有这么神奇?”娃娃诧异地问。
“呵呵,我高歌不需要任何庇护!只希望它可以给我带来好运,让我成为江湖中最有名的剑客!”高歌转过身来亲了亲娃娃。“时间快到了,我走了!等我回来。”
娃娃痴痴地看着高歌的身影逐渐远去。
高歌凭借着他过人的武功和智慧在江湖中异军突起。今天听说天下结义的盟主“一叶落知天下秋”叶枫要见他,内心既纳闷又兴奋。
香奈儿洗刷完毕后,神清气爽地坐到了餐桌旁享用爱人为她准备的早餐。一头削得很俏的短发,白瓷般剔透的皮肤衬着细致的五官,浑身的英姿风发,眼波流转中却又透露着娇俏的女人味。秦天坐在她的对面怜爱地看着她的好胃口,嘴角不由地露出了笑意。
“秦天,听说你们公司有个很大的项目你在负责?”香奈儿咽下口火腿笑着问。
“是啊,这次我们公司准备和美国一家公司合作搞个开发项目,估计投资额过亿。我的设计构思一向很受老总的赏识,所以这次合作项目全权交我主管。但是,老总发了话,只许成功,不许失败哦!”
“那不是压力很大?”
秦天笑着摸了摸左手尾指上那枚火红欲滴的玛瑙戒指:“压力是肯定有的,但是我很有信心,因为我爷爷给我戴上这枚戒指的时候告诉我,这是我们家族的宝物,听说它有着神奇的魔力,可以庇护它的主人,并带来好运。”
“呵呵,秦天,你怎么也这么迷信了?说的象真的一样!”
“我倒不是相信这戒指真有什么神奇的魔力,设计方案当然还得靠我自己的能力来完成,但是我相信它可以带给我好运。”
香奈儿耸肩不已为然地一笑,继续享受她的早餐。
用冰块冻的很透的波丝葡萄酒在夜光杯中荡漾出诱人的琥珀色,懂得喝这种酒的人无疑是一个非常懂得享受的人。
酒杯在高歌手中轻握着,浓郁的酒香却没有带给他任何的吸引。
“怎么?你不喝酒?”对面的人问道。
“不,我喝酒,但是现在我更想知道你为什么要见我。”高歌盯着对面的人一字字道。
对面的人笑了,他穿着纯黑的丝袍,一丝不乱的长发中夹杂着几许银丝,额角、两颊几道已并不明显的疤痕并没有影响他的英轩,仿佛在述说着那曾经动人心魄的故事;浓浓的眉下是一双锐利如鹰的眼睛。
“我希望你可以向我挑战,希望你我即将的这一战可以向世人证明你高歌!”对面的人笑着说。
高歌全身一震:“向你挑战?为什么会选择我?”
对面的人一口饮尽杯中的美酒道:“因为我是叶枫。”
不错,因为他是叶枫。江湖中鏖战三十年未有败绩,一统天下结义的盟主,一叶落知天下秋的叶枫,他的选择还需要任何理由吗?因为他是叶枫!
高歌楞住了。
“人生不满百,常怀千岁忧。昼短苦夜长,何不秉烛游。”叶枫转动着手里的夜光杯,悠悠地吟了句,接着说:“我今年五十多了,已经老咯。现在的叶枫只想能够安静地享受眼前这一切。与其等着江湖中永无休止的挑战,不如自己找人接下这块匾。”叶枫抬头看了看高悬在顶上描金着“一叶落知天下秋”的牌匾摇了摇头:“江湖中多少英雄对它梦寐已求。可又有谁知道,它的分量有多重!”
有人辞官归故里,有人漏夜赶科场,前赴后继。这世上的围城又何止是一座两座?
“我需要如何证明自己?”高歌幽幽地问。
“九月初三,天下峰顶,你将在万众瞩目下与叶枫一战!”
〈二〉
秦天飞快地查阅着电脑里的资料,他的灵感在脑海中澎湃,独特新奇大胆而不失严谨的多元化思维在高速运转着。
他可以成为公司里的首席设计师,是因为他从来没有让任何人失望过,他的创意永远都是那么的接近完美。
“秦天,老总已经在会上发了话,这次我们公司如果谈成了这个合作项目,你将晋升为董事,持有百分之十五的股份。为此而加油哦!”叶鸿笑着拍了拍秦天的肩膀。
“呵呵,我一定会努力的。其实你也很棒啊!叶鸿,你的实力很强,又是老友了,如果我在设计上有什么困难,你可一定要帮我一把啊。”秦天笑着回答。
“恩。我们哥们还说什么。有什么我能帮忙的地方,尽管开口。”
叶鸿是秦天在公司里最要好的朋友,也是公司里优秀的设计师之一。
时间是很奇怪的东西,当你对某件事情专著的时候,它总是流逝的这么快。
秦天飞快地敲完最后一个字,闭上眼睛仰头靠在座椅上,才觉倦意拢身。的确好累,揉了揉太阳穴,秦天慢慢睁开眼睛,桌上的时钟已经指向了凌晨2点。
晚风轻拂着树稍,整片林子除了树叶的簌簌声再无别的声息。高歌如杆标枪般笔直地站在这片树林中,仿佛已经和自然融为一体。
“你来晚了。”高歌幽幽道。
“恩,有事情耽误了一会儿。现在的情况正一步步地按着我们的计划在进行。你一定要好好把握这难得的机会,每一个环节都不能出错!”仿佛凭空出现在空气中的黑衣人站在高歌身后。
“我知道,一定不会让自己、让你失望的!”高歌志在必得的答道。
“这里是时间和地点,你必须一击成功!如果不成,马上撤退,不能留下任何蛛丝马迹!”黑衣人一抬手,一张纸缄发出破空之声飞向高歌。
高歌头也不回,伸手转腕,纸缄已在掌心。
“记住,一定要小心!花言巧语的武功并不在叶枫之下。”话音刚落,黑衣人身形一闪便瞬间消失在树林深处。
“天啊,已经这样晚了,该回家了,香奈儿一定等的着急了。”秦天急切地收拾了东西便离开了办公室。
秦天跨上了他最钟爱的“哈利”摩托,发动,呼啸而去。
高搂,香车,点缀着夜景。美丽的城市在绚丽的灯光下显得更加精致。
秦天心里牵挂着香奈儿无心观赏这如画的夜幕,将车速调到160,驶上了高速公路。
突然对面一辆重型货车鸣笛准备超车,秦天熟练将车头一摆,准备轻带一下刹车,就在这一瞬间,秦天突然发现车刹失灵了!
秦天降低车速想往右边躲,在这紧要关头,调速器竟也失灵了!
秦天一声惊叫,看着对面的重型货车撞了过来!
突然一道强劲的红光在秦天左手的尾指处闪耀而出……
高歌注视着那条他此次猎物必经的小道,额角已经有汗滴沁出。但随着时间的临近,握着钢刀的手却越发沉稳,像只跃势待发的烈豹。
马蹄声由远而近,月光下清晰可见马上端坐一人。身穿红袍,襟前金丝银线刺绣着一朵精致的小花。这个男人当然就是天下结义的副盟主花言巧语花三少。
高歌脚一蹬地,冲天而起,银辉下手中的钢刀在空中劈斩出一道妙曼的弧。
马上的人一声暴喝双掌在瞬间击出,幻化出千万道掌影,赫然是江湖中最霸道的“落花神掌”!
两道人影一合乍分,马儿一声哀鸣,鲜血喷出,悲哀的嘶鸣着,那已无力支撑的前蹄使它无奈的摔倒。
高歌在黑夜的掩护下急驰,胸口的剧烈疼痛让他眼前发黑,他不可以停,他必须马上赶回小屋,因为他的娃娃还在小屋里等着他回来。
花言巧语在中刀的瞬间也用“落花神掌”击中了高歌。
高歌的体力似乎有些不支,小屋就在眼前了,他加快步伐却突然喉头一甜,喷出了一口鲜血。高歌出手如风封住了自己的几大要穴,止住了伤势,正要松口气,突然左手尾指上火红欲滴的玛瑙戒指闪耀出夺目的光芒。
高歌眼前一花,仿佛跌入了深深的谷底,他的身体就象一片凋零的落叶在空中无助地飘荡着。
突然眼前亮光乍现!
高歌耳边风声呼啸,眼前是类似于“血棺材”一类的武器冲撞过来,自己的胯下竟然是一只非牛非马的怪兽,并发出刺耳的轰鸣声!而且自己的双手正牢牢抓着这怪兽的两只犄角!
电光火石间,高歌做出本能反应,施展绝世轻功,身体象一枚炮弹般向上弹起!轰隆!!!!高歌在空中闻声一瞥,那“血棺材”和自己刚才骑的怪兽撞在了一起,火光冲天,浓烟滚滚!
高歌胸口一阵剧痛,控制不住拔起的身形,一个翻滚跌落在坚硬的地面上晕厥了过去……
〈三〉
秦天睁开双眼,雪白柔软的床,枕边几许淡淡的幽香,自己怎么躺在这里?秦天头有些疼,他努力地回忆着。
自己好象是在回家的路上,摩托车出了故障,一辆重型货车撞了过来……然后自己眼前一花,身体轻忽地飘荡在半空,仿佛坠入深渊……
转眼间自己站在了陌生的土地上,月光下的小屋中走出了穿着古装长发及腰的香奈儿!难道是自己眼花了?正要走上前去看清楚,胳膊碰到了腰上的硬东西,低头看,竟然一把钢刀悬挂在腰际!
“高歌,你可回来了。我好担心啊!”古装长发的香奈儿急切的过来扶住了秦天,秦天闻到了一股自她发梢飘来的似曾熟悉的幽香。
秦天茫然地看着香奈儿,一连串地问道:“香儿,高歌是谁啊?你怎么穿成这个样子?头发怎么突然这样长了?我怎么在这里?这是哪儿啊?”
“高歌,你怎么了?香儿?你怎么叫我香儿?我是你的娃娃呀,你是不是喝醉了?”娃娃抬起头瞪着她那圆圆的眼睛在秦天一片茫然的脸上搜寻着答案。
秦天只觉得头部一阵晕眩,身体失去了重心,仰天倒了下去……
手工精致而细腻的雕花木床,梳妆台上的花瓶也分明是明朝的古董。秦天慢慢起身环顾着房间里的一切。整间屋子仿佛就是一间展示明朝古董的陈列室,可这里的一切器皿却又是新的!
秦天走到铜镜前,镜中的自己居然穿着雪白的长袍,腰间束着纯丝的编花镶玉的腰带,头发也长长地披散在肩头!秦天楞住了!镜中的人清晰而又分明,这样的熟悉却又如此的陌生!
秦天推开小屋的门走了出来。屋外柳丝初嫩,桃花微绽,一片竹林在阳光下越发显得翠绿欲滴,清澄的山泉水从远处的小丘上流经屋前,象条银带向远方舒展着。秦天闭上双眼深深吸了口芬芳清新的空气,感觉恍惚跌进了一副世外桃园的画框里了。
“你怎么起来了?快回小屋,你昨天发烧了。”娃娃从竹林那边走了过来,放下手中的竹篮关切地用手摸了摸秦天的额头:“恩,现在不烫了,我去林子里采了些鲜蘑菇,还抓了几尾活鱼,给你炖鲜鱼蘑菇汤喝。”
秦天正要说话,突然林中四个身穿黑衣的大汉抬着一顶火红的轿子走了出来。
娃娃象只惊恐的小鹿倚着秦天,疑惑地注视着他们。
随着一股淡淡的非兰非麝的香味传入口鼻,轿子旋即停在了小屋前。
“你就是高歌?我是天下结义的三当家红酥手,听说九月初三你将在天下峰与叶盟主一战,所以我特地来看看你。”清脆的话音刚落,一只白嫩如玉妙若青葱的手伸了出来挑起轿帘。一身火红霓纱的红酥手走了出来。
秦天楞住了,他不是没有见过美丽的女人,但是他绝对没有见过这样一双目澄秋水、灵动溢彩的眼睛。
“高歌不愧是青年中的佼佼者,果然一表人才!这位一定是你的红颜知己娃娃了?呵呵,好标志的可人儿。真是一对郎才女貌!”
娃娃脸上飞起一抹红晕,娇羞地低下了头。
红酥手微笑着婷立在离秦天一丈开外的地方,端视了一刻,点了点头,妙曼地一个转身坐回轿中:“恩,不错,不错。希望你九月初三那天好运!”四个黑衣大汉抬起轿子飞驰而去。
高歌慢慢睁开了眼睛,周围是一片舒适柔和的白色。雪白的墙,雪白的床,,几个白衣蒙面人,在房间里走过。
香奈儿一脸憔悴的出现在眼前:“秦天!你终于醒了!”
“秦天?秦天是谁?”高歌正要动弹,突然胸口一阵剧烈的疼痛,他禁不住哼出了声。
高歌马上调息真气,压住了伤势:“娃娃,别担心,我的内伤应该三天内可以调理好,我的武功会马上恢复的。九月初三一战,我一定能赢!你放心吧。”
“秦天,你怎么了?怎么老说胡话?娃娃是谁啊?我是你的香奈儿啊。”香奈儿眼中布满红丝,她在病床前已经守侯了整整48小时,两天两夜没有合过眼。
高歌胸口的剧烈疼痛使他又昏睡了过去。
“香小姐,你男朋友的情况很奇怪,车祸中他竟然没有受一点外伤,但是心跳很不正常,我们给他做了全身检查却没有诊断出是什么病情。他刚才清醒过来老说胡话,应该是车祸发生时由于大脑受到碰撞,又经惊吓,可能造成了些须的精神失常。”主治医生对香奈儿说道。
“医生,那他的病情什么时候能够好转?”香奈儿强忍住眼泪急切地问道。
“现在的情况不容乐观,但是你也别太担心了,病人需要照顾,你的身体可千万别熬垮了,要注意休息,我们会尽全力治疗的。”
香奈儿默默地坐到高歌的病床边,握着高歌的手,眼泪终于忍不住地落了下来:“秦天,我现在好担心,好害怕!你一定要好起来!别丢下我,我爱你!”
三天后。
高歌的脸色逐渐红润了,他睁开眼睛,发现自己的手背上竟然插着一支针,针后面还连着只细长的管子,上面是只装着水的瓶子,可以清晰的看见水一滴滴流进自己手背的血管中!
“什么暗器?”高歌一把将针头拔了出来,翻身下床,活动了下筋骨。
“朋友,你怎么把吊针拔了?”旁边床上躺着一个满脸绷带只露出了眼睛和鼻孔嘴巴的男人。
“不知道是谁想害我,插了这暗器在我手上,这位兄台,怎么伤成这样?”高歌问道。
“唉!我这伤就别提了!我叫知秋,是个写字为生的,昨天我在家熨衣服,突然来了灵感,我就马上扑到电脑前去写,写着写着,电话铃响了,我一伸手拿起电话,结果烫得我一声惨叫!我居然把滚烫的电熨斗当话筒贴在了自己的脸上!!”
“哦,兄台的话,在下有些听不明白,电话是什么?电脑又是什么东西?电熨斗又是什么武器?这样厉害?”高歌一脸的茫然。
“哎呀,你还和我开玩笑?我已经够惨了!我被烫得蹦着转了个圈,结果该死的电话玲又响了,我昏了头又把电熨斗当话筒给接了,结果把另一外边脸也给烫伤了!”
高歌越听越糊涂,暗暗咕噜:“这家伙一定是疯了。”
“秦天,你怎么起来了?”香奈儿出现在病房门口关切地问着。
高歌仔细打量着香奈儿奇怪地问:“你怎么穿这样奇怪的衣服?你的头发怎么这样短了?”
“我没有啊,我现在穿的衣服不是你买了送我的吗?我的头发一直是这样短啊。”香奈儿疑惑的回答。
“娃娃,我的武功已经完全恢复了,内伤也彻底好了。”高歌笑着说。
“秦天,你又说胡话了。”香奈儿满脸失望。
“没有啊,我是真的好了,你不相信?”高歌笑着问:“我来证明给你看,你的高歌是打不垮的,花言巧语的落花神掌也不过如此。”高歌走上前去一把搂住了香奈儿:“这个地方太闷了,我带你出去。”话说着,高歌已经抱着香奈儿踏上了小门外的凉台。
“不要啊!秦天!不要啊!放我下来,这是18层的病房啊!你要做什么?你真的疯了吗?”香奈儿吓的脸都白了,她拼命挣扎着。
“我真的好了,你不相信?我带你飞下去,你就信了。”高歌笑着跳上了凉台!!!!!!
“扑通”高歌突然重重地倒在了地上。身后是三个手持电击棒的医院保安。
“香小姐,你的朋友现在精神完全失常,而且有暴力倾向和自杀倾向,实在太危险!我们需要对他进行特殊护理。”
“不要,你们把他怎么了?不可以这样对他!我要带他回去!”
“请你冷静些,刚才如果不是我们及时用电棒击晕了他,他一定已经抱着你跳楼了!”其中两个保安迅速地用坚韧的皮带将高歌绑了个严严实实。
香奈儿的眼泪无助地流淌着,眼睁睁地看着高歌被绑住,她无力抗拒这三个彪形大汉,也没有理由抗拒。
突然,高歌睁开了眼睛大喝一声,“嘣”,皮带被神奇的挣断,他闪电般跃起,扬拳将两个保安打地飞了起来,接着一个踢腿,把另一个保安也踹出了病房。“哇噻!你男朋友简直太酷了!”旁边看呆了的知秋大叫一声。
“走!”高歌一把搂过香奈儿“这武器的确厉害,但是想伤我高歌却没有这样容易!”话音刚落,身形拨起,从这18层的病房凉台窗户上飞身而出!
“天啊!!来看超人啊!”烫伤了脸的知秋一下扑到了窗户边上惊奇而又兴奋的尖叫着。
香奈儿惊恐地闭上了眼睛,只听得风声在耳边呼啸,她甚至已经不敢呼吸。
“别害怕,你在我怀里。”高歌温柔地对香奈儿说道。
香奈儿慢慢睁开双眼。奇异的感觉,温暖的怀抱,头晕目绚的景象,这绝对是最刺激最离奇的经历了!
当高歌搂着香奈儿安全的着地后,微笑着问道:“我说了,我的武功已经恢复了,现在你相信了吧?”
香奈儿抬起头,高歌微笑着的眼神是那样的温柔,那样的专著,他的眼神仿佛在告诉你,他可以做你最柔情的爱人也可以做你最忠诚的朋友。
香奈儿定了定神,幽幽地问:“秦天,你什么时候会这特异功能的?”
(中游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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