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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

  厌倦了。

  只想做个观众,置身于黑暗中,让黑暗包裹我的脸和伤口。冷冷地看着舞台上的灯红酒绿,悲欢离合。只是看着,冷眼看着,心如止水。

  将本文献给成都,献给所有我爱的人爱我的人。

  ……

  我轻轻的吻了吻他的左脸,他笑了,问:为什么只是左脸?

  我说:左脸看起来更性感。

  他扬了扬眉,约略得意的说:是吗?!我笑了,没回答,他很可爱。其实还有一个原因。

  很久很久以前,有个失意的王子遇上了美丽的牧羊姑娘。他们相爱了,临别时王子问:我要怎样才能记住你?牧羊姑娘在另一个时空重复着我刚才的动作。后来王子选妻,各地的美丽女孩都来了,王子固执的等着什么。直到牧羊姑娘轻轻的吻了吻他的左脸颊,问:你还记得我吗?……结局自然皆大欢喜。

  想被爱过的人记住,记住一生一世,似乎是女人的通病。我也想,但太多的事情不是我能预知和控制的。完满也只会现身于童话。我不想,这样很痛苦也很残忍。人生不过是一场旅行,我们负担不了太多,我能做的,不过是不断的获得与放弃。我和他,也不过是彼此的过客,两条直线,一旦相交,面临的就是永诀。我和他同样骄傲和清醒。我不想对他残忍,因为爱,爱的至纯至真。也因为自己,我今生最不堪负荷的只有自己良心的谴责。如果恋爱是场烟火,我愿意在刹那间将毕生能量燃烧,让自己爱的彻底痛得彻底。瞬间的绝伦,有过就足够。然后好好的养伤——如果没死的话,好好的为自己打算。在我的生命中,爱得最多最长久的人,只会是自己。

  ……

  风很大,吹得太阳也没了温度。天空下,是我和洲洲冷漠的脸与挣扎的灵魂。没有说一句话,也许无话可说,也许有话不能说。我怕看到他的眼睛,我知道那是会让我窒息而亡的心痛。更怕的是,我会在那双眸子里看见自己柔软脆弱的心。

  走了,我没回头,正如他也不会回头。我知道我的背影很潇洒很酷很洒脱,我同样知道,那阳光下影子的苍白无奈与落寞。额头上,还隐约着最后一吻的热度……心之域,已是寒武纪。

  这是一个让我爱得发狂的男人,很极品的男人。我清楚的知道两个人都属于飞翔,因而拒绝负重;两个人都不相信永远,因而拒绝承诺;两个人都有一颗因为害怕沉沦麻木而不安分的心,因而拒绝平淡。更重要的,两个人的热情都有期限,我们太容易厌倦。我不否认曾极度自私的希望地球毁灭,我宁愿和他一同灰飞。然而我得到了什么呢?我看见的仍是手心空洞。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这,是最好的结局。

  这是一个只让我拥有刹那,却要让我用一辈子送他离开的人。如果思念,只是一种习惯,而习惯又没有任何意义,那我就习惯不去思念。如果思念已是痛苦。

  然而思念中的人,总比现实中更亲近。我喜欢在有阳光的温暖午后,在楼顶上望着遥远的龙泉山模糊而庞大的轮廓,对身后的影子絮语,想他,怀念他的味道。思念,正如孤独对于我,有时害怕,有时享受。知道吗?我的丈夫只会是很阳光的人,只有这样的人能驱散我心底的阴霾,暖手暖心。安全,宁静。真正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是希望,茫茫人海中,能静静地走来这么个人。……

  等待,因为有所等待,所以幸福。

  希望,因为有所希望,所以快乐。

  美好的东西,源于心,演绎于眼睛。

  BAR

  记得当谈及LITTLE BAR的唐蕾时,PIG说她的个很疯的女人,当年拥吻崔健,……。我没头没脑的嚷了句:爱人和老公是不同的!就被他敲了下头,预言道:这么小就知道这个,你完了!

  我完了吗?也许,真的!不是我特想博爱,而是这个社会不符合我的梦想。这两个人合二为一的几率几乎为零,特别是对于我这样一个矛盾的不可理喻的小女人。

  成都是一个和让人RELAX ONESELF的城市,街道不太宽阔,房屋不太高,也不气势磅礴,人也生得小巧玲珑,天生小家碧玉相。很喜欢这个城市,吃的多,玩的多,看的也多。看,当然指美女了。我是帅哥美女通通打望的,而春熙路就是一个绝佳的打望场地。骨子里也知道,这个城市是个标准的滋养夜郎人的温床。长久的待在这里,会被磨去锐气,丧失斗志。也许是天生懒散吧!我算得上是个不太积极的人。很喜爱它是自然而然的事!反正事事有利有弊。

  成都的有钱人大多住在南门,玉林是富翁集中地,现在往西发展。羊西线和人南之间的大夹角基本上就囊括了成都所有的肥人。各类BAR、PUB自然也在这个大夹角里滋生蔓延。

  塞谬尔曾说酒吧是英国的一大国粹!至今世间人类所创造的万物,没有一样比得上酒吧更能给人们带来无限的温馨和幸福。我对他的生活了解不多。只是猜测以绅士闻名于世的英国人在酒吧里应该是怎样一种姿态。也许正因为高桌晚宴的拘谨,才有酒吧的放浪形骸!果然物极必反,社会总是动态平衡的。

  那么成都呢!成都的闲散滋生孕育出的BAR文化更是闲散十足。少了点豪气,多了分暧昧,有时真让人不爽!特别是看到N多最多钱包里有点的E一族(ET一族)和只用一只眼睛看才算得上是花瓶的MM调情时,我担心的不是我的眼睛,因为它可以闭上或转个方向。而是我的胃,翻江倒海啊……那滋味,哎!怎一个惨字了得!

  LITTLE BAR是个例外。LITTLE BAR因为唐蕾和她的画家老公而添了许多艺术色彩。时常有乐队演出,也难怪唐蕾会被誉为成都地下摇滚教母。在这里,我能看见一些很纯粹的音乐人,真正把音乐当作生命的年轻人。每当这个时候,我总会被他们震撼,那是声音和灵魂在一起呐喊!欣赏很纯粹的人,也许因为自己不纯粹。然而,不是不想纯粹,而是无法纯粹!

  这真是一个异类横生的时代,酒吧的装潢千奇百怪,甚至以不吓死人不罢休为高标准,也许极限是把木乃伊吓得起死回生吧!我是很宽容的人,反正与我关系不大,爱怎样就怎样吧!凡存在皆合理,总会有人喜欢那种风格。正如我这样一个古怪的女子,也有人敢爱。不喜欢就不去好了,只是越来越怀念门口悬挂冬青的酒吧,炉火、吧台、煤气灯、大胡子老板、鲜啤,酒客爽朗的笑声和带点颜色的笑话。也许这才是吸引塞谬尔的温馨幸福的地方。中国传统的酒吧又太诗意了,如欧阳修所云:西风酒旗市,细雨菊花天。可能从小受这种文化的影响,加上骨子里的叛逆,我倒对异域风情情有独钟。

  喜欢酒,也许因为一般女人不喝酒。

  喜欢酒,也许心底有伤口需要平复。

  飞鸟与鱼

  或许鱼太笨了,或者说他忘了自己是条鱼,也就不知道自己生来就会游泳。鸟太聪明了,喜欢挑战,总认为自己是通才,很善良,也很盲目。于是,想教那条笨鱼游泳。

  或许鸟太呆了,或者说他忘了自己是一只鸟,也就不知道自己生来就不是游泳的料。鱼太精明了,喜欢欺骗,总在竖大拇指赞扬的同时在心里把别人鄙视个彻底。那么,就让那只笨鸟来教吧!

  或许鱼和鸟都太聪明了,或者说他们都忘了自己是什么,或者说他们真的能超越什么。鸟说,不就游泳吗?谁不会啊!鱼说,就你那样?!还是我教你飞吧!

  我是鱼,也是鸟。一个不停把自己绕入矛盾的怪圈又从未放弃过超越的人!

  他也是。

  岂不知,FISH AND BIRD

  ALWAYS TOGETHER,FOREVER APART!

  想坚持点什么,即使坚持的最后是一场空,至少我坚持过。

  因为无法认清,也许清楚了也身不由己的无法放弃,于是只能向前。

  明天,远,但会来。

  永远

  A

  永远有多远?

  永远那么远!

  力回答的很从容,这是个有着不彻底炼狱经历的人,他和我同样的充满绝望又同样的饱含希望,对一切的一切。他的目光很温柔,他太清楚我这个绝对矛盾的小女人。我拒绝怜悯和同情。然而又希望有人能以我可以接受方式宠我。他真的很聪明。

  我几乎能肯定:如果每个人都是一段弧,他是唯一能和我合成一个圆的人。然而,我不相信诺言,不相信婚姻,不相信永远,也不是什么都相信他,因为我更不相信自己。变化,不是我能预知和控制的。如果生命只是上帝开的一个玩笑,那每一个人不过是他掌心的玩具,我们拼命想挣脱命运的束缚而走上的另一条路,其实,正是这个大玩家的安排。只是我们不知道或不愿意甚至不敢承认罢了。

  说白了,我是一个胆小的人。这个世界不符合我的梦想,我宁愿走到他的对立面,在不安定中寻求安宁,在刹那中享受永恒!我亦是个极度自私的人,爱自己,只爱自己,因为曾因爱别人而丢了自己。

  因此学会了生活,笑比哭好,快乐比忧郁好!正因为苛求,所以才原谅。

  《吸血女王》的最后一幕:那对吸血鬼恋人携手走过街衢,走过城市,走过四季更替,走过历史变迁。这就是永远!然而生命可以无休止的延续,容颜可以千年不老,爱情却不可能没有褪色的一天。如果爱情不再,我又该任何去面对我永恒的唯一。我想,死亡会是那时我唯一的要求。其实,若我真是吸血鬼,死亡也是奢求。太遥远的事我不去想了,徒增痛苦。要发生的终究会发生。我看了看力,他盯着那屏幕,很专注,他有着和我相同的想法吗?力转过头,吻了吻我的脸颊,揽我入怀。我听见自己在说,真想就这样依偎着你,永远!

  B

  永远有多远?

  永远那么远!

  冰冰的问题总是简单又复杂的,像她这个人,有着两种处于对立极端点矛盾性格的小女人。是天使,也是魔鬼。难怪有阵子她的网名就叫地狱天使。她是清醒而痛苦的,于是她很聪明的选择快乐,尽管这种快乐只能暂时让她忘了痛。她在某些方面和我很像,我是在像布兰德·彼德在满世界寻找吸血鬼同类时找到她的。两个同样矛盾的人。直觉告诉我:她就是我要找的人!

  冰冰是个敏感异常的人;她要自由,又要有安全感。我不得不在二者中寻找一个平衡的支点。严厉多一点她会逃,温柔多一点她也会逃。她是个有故事的人,我不想去了解她的过去。我确信让她变得像只受惊的小兔子的人肯定是她曾经深爱过的男人。我知道那道伤口的深度,它像胃炎,一不小心就会发作,痛得撕心裂肺,再好的消炎药都不起作用。又不能完全恢复,只好像抱着个定时炸弹,在恐惧的阴影下苍白地活着。我不愿伤害她,那样太残忍。我能做的,只能是不会吓着她的宠爱。

  像她的这个问题:永远有多远?我的心里很不是滋味,她对明天的希望和绝望一样多,她对爱情那样执著认真希望相濡以沫,又因社会或命运不能不很现实宁愿相忘于江湖。我只能很模糊又十分正确地回答:永远那么远!

  冰冰特喜欢一些很另类的书,影片。她在那个颇虚幻的世界里寻找归宿感。让她的灵魂得到一些没有温度的依靠。人最悲哀的,不过是没温度的依靠和零距离的寂寥,不得以的自欺欺人。我承认自己也是。

  在看《吸血女王》时,我看到她眼底的痛。那是永远,那是她想要却又害怕的永远。我不是个会许诺的人,因为我的认真,因为我的拒绝负重,因为我对明天的未知和迷茫。我吻了吻她,拥她入怀,我真希望就这样抱着她,希望时间停驻,希望地球毁灭。永远!

  正因为不相信永远,我比常人对永远还有着更永远的岂盼!

  邂逅

  A

  我讨厌这种生活!

  我们始终孤独,只需要陪伴,不需要相爱!我厌恶这种生活里的自己,像个没上妆的小丑,连遮掩眼泪的面具都没有。然而对于我这样一个颓废的人,却是最好的。不需要爱情,不用承诺,不用相守。没有责任,轻松、自在。但是,我又是个多少有点虚伪的人,我没办法对自己很铁石心肠,我会认真。

  “有时候希望灵魂能够像一朵烟花。能够明亮温暖的在夜空中停留一刻,再坠落。也许这就是一个颓废主义者的人生态度。不相信永远,不拥有期待,也不需要诺言,但无法失去激情和沉沦的快乐。”(安妮)

  他把米兰·昆德拉的做爱和睡觉理论贯彻得很彻底。我让他滚,说:“我从不跟不和我睡觉的男人上床!”他笑了笑,说;“ICE,你的想法和我是相同的。”我突然丧失了语言的能力。

  我和他在SOUND PUP喝酒,他的目的很简单找个女人上床。我借着颇暧昧的灯光打量他,活脱脱的《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里的臭男人。我不过是在发疯,想抓住一瞬的温情。

  原来太多太多的人都在演着一出看似和自己毫不相干实质上紧密相连的戏。

  欲望是一双过大的鞋,它让我的人生满是难受。

  突然间厌恶他的脸,一想到他那颇为肥壮的身躯我就感觉背脊一阵冰凉。逃!我从不强迫自己做任何事。我跑了出去。

  街边有一辆POLO,好象在寻找车位。开车的是个男人,年轻男人,看上去很干净。不过到这种地方来的男人,又有几个能很干净。我顾不上多思考了,我拍了拍他的车窗,他很疑惑,我钻进车里,说:“带我走,去哪里都行。”外面,他跑了出来。他看了他一眼,启动了车子,没说话。

  放着音乐,恩雅的《雨过天晴》,很舒服,有种莫名其妙的安全感。我很快睡着了,要知道,在一个陌生的地方,要让我这样一个警醒的人放松警惕是不可能的。也许我在放纵自己沉沦吧!随他好了。我为我做的事负责。因为义务,因为责任,更因为我无从选择。

  第二天下午1:40醒来,发现自己一个人躺在云龙。真奇怪!我真怀疑自己在做梦。我真碰到神仙了。算了,这世上本来就有好人的。我留了张纸条:谢谢!ICE

  出了酒店,发现阳光很灿烂,心情真好。开蓝色POLO的男人,很居家。

  这应该是个好兆头吧!

  B

  那天回成都,我洗尽甘肃的黄沙开车去SOUND PUP。我不是很喜欢那个地方,那里的男男女女挺让我胃抽筋的。只是想喝酒,顺便当个观众看看这个城市黑夜里的腐朽。它像块臭肉,上面爬满了蛆虫。

  我的POLO是蓝色的,很澄澈,像北方的天,干净,神圣。其实。这种车很居家,大眼睛很迷人。我是一生都在漂的人,买它,只是想感受一下气氛,很好。太多的好东西,你都得和他保持一定距离,雾里看花的感觉才是最好。因为我那很毒的眼睛,能看透太多东西,又太苛求完美,让自己难受的人是极不聪明的。

  很闲散的成都人是很会享受生活的的,包里有的头脑里有的当然不会放任自己的良宵虚度。泡MM是件很容易的事,两个条件只需具备其一就行,人太现实,社会太残酷。这些游戏爱情的人本身也被游戏着。因为缺少尊重,尊重自己和这世上本就不多的好东西。爱情不能恒久,但决不是游戏。

  没有车位!我早该想到的,周五嘛!我寻找着。这时,右边车窗被人急促的敲了敲,是个女孩子,是她!她钻进了车子,说:“带我走,去哪里都可以”我看见那个男人追了出来,很明显的事情,我笑了笑,启动了车子。

  放着恩雅的《雨过天晴》,很空灵,嗓音来自天籁。我喜欢能让我平静的东西。习惯了漂泊,大自然的宁静与广博比城市的虚伪和冷漠更能吸引人,更值得亲近,想纯粹一点。不想某一天对着镜中人问:你是谁?

  这个女孩子很特别,我不是第一次看见她。她明明很不屑那个男人,又和他很暧昧的调情。很矛盾。她的眉宇间常闪过一丝无所谓,不屑周遭的一切,很我行我素,常在别人专注于美色佳酿时盯着电视屏幕看意甲,而且酒量不一般,喝啤酒像喝矿泉水一样,喝酒女人不一般。

  YOU ARE SO SPECIAL COMMPARED WITH YOUR CURENT AGE。一个有故事的女子,神情冷漠时像沧桑的妇人,笑起来则是天真的小孩,大概只有内心纯真而又经历不俗的人,才会如此。

  有次经过她旁边时恰好听见一段对白:

  “是个帅哥嘛!”男人问。指的是正在唱歌的的男子。

  “不。”简短的回答,“没气质。”她很不屑。

  很少有人和我一样更看重灵魂的含金量。她很让人费解,竟然过着和理念完全背道而驰的生活。我对她很好奇。好的女人能让我有欲望,却难以让我好奇。我很挑剔。

  女人是用来爱的,不是用来了解的。看来,我要打破莎翁的名言了。

  她睡着了,像个小孩。我很怜惜的看着她,生命的柔软脆弱和她的狂野放纵绽放成一朵濒临颓败的花。凄艳得让人心疼。

  我不会带她回家,我从不带女人回家的。

  在云龙CHECK IN,我把她抱进房间,无意中碰到她的手指,冰凉冰凉的,也许她的心也这样冰凉冰凉吧!

  走了!

  这种女子应该是很敏感的,像只小刺猬。然而她竟然睡着了,是有意的放纵还是……我太自信于我的魅力了!

  第二天CHECK OUT,小姐递过来一张纸条:谢谢!ICE。很有教养嘛!只是名字和手指一样冰凉。

  鹰和羽毛

  A

  人生有很多偶然,遇见张力是迄今为止我生命中最大的偶然。

  我是个很宿命的人。不拒绝上帝给我的每一次遭遇,幸福也好,悲伤也好,我都得毫无怨言的去承受。生命是一条路,经历是花草,生长在路的两旁。平和的对待,自然满眼美丽。

  有时候,特别是失败或遭遇劫难时,说是宿命是最佳的安慰自己的的方法。

  和张力有下一次接触偶然的要命。我颓废的像个幽灵在午夜的成都街道上漫无目的的神游。突然一辆车嘎然停在我的面前,我愣愣的站在那儿,根本没办法一下子清醒过来。开车的人跑到我身边,一个劲的问:没事吧?我仍旧像个木偶似的愣着,直到他焦急的摇着我的双肩。“没事。”我笑了笑,真是的,我怎么又走神。我抱歉的看着这个男人。咦,好像在哪儿见过,又一时想不过来,我大概秀逗了。

  “你是ICE?”

  我惊讶的睁大了眼睛。是他!天,太小概率了吧!

  和他喝酒,在三环路的苏坡立交桥上。

  一打百威,我和他就这样一瓶接一瓶的喝。

  喝酒最尽兴的莫过于和知己喝,坦诚,轻松。最难过的莫过于那个人不懂品酒也不懂你,只是一个劲的盘算如何得手。真TMD恶心!然而这种男人太多了。是酒的不幸,更是女人的悲哀。

  喜欢在这里俯视这个城市,看这个被灯火闪烁成神秘的城市。远观它好干净清爽,走近了又那么肮脏复杂。太多的东西,都因距离而美丽。

  力的话不多,要么静静的看满城的灯火,要么静静的听我说话。

  我是个不能用常理来推断的女子,我的话的多与少根本就凭心情而定。我给他讲了很多事,成长经历之类的有什么说什么,到最后我自己都不清楚我讲的是真的还是假的。也许讲的是一个我自己都还来不及认识的自己。

  我说,每当看到房子里的灯光,我就会想里面有一盏灯属于我吗?然而我又是个不安分的人,开灯的人只会是我自己。

  他说,家不会固定在某个地方,而是他的存在,你感情的归宿。他在哪里,你的灯就亮在哪里。

  好一个聪明的男人!

  ……

  他很喜欢鹰,鹰的生命就是飞翔,鹰的世界就是天空。鹰,注定孤独。他说他有一支鹰笛,是在新疆时,一位维吾尔朋友送的。老道的猎人知道哪些鹰的生命正在结束。因为鹰的死亡地是不为人知的,要留住鹰的灵魂,只有射下正在步入死亡的鹰。鹰笛,一个孤独又桀骜不逊的灵魂在悲鸣!

  我转过头去凝视着他棱角分明的脸,好年轻。突然间好想抱住他,仿佛他随时都会消失,像鹰一样。我是知道自己的:只爱陌生人,有味道的陌生人。

  “我喜欢羽毛,我在墙上画满了羽毛。”

  他没有说话,只是眼神让我不安。

  我要的幸福

  A

  我要的幸福很简单:过罗兰·巴特的生活。

  有点钱,但不要太多;有点权力,也不要太多;但要有大量的闲暇。钱和权利对于一个生活在商业社会里的人来说不可全无,否则你会生活得没有尊严和安全感。

  大量闲暇用于读书、写作,和朋友们交谈,喝酒,听音乐、旅行……

  但做到很难!

  我是知道的,我的古怪与苛求注定我得为我想要的付出很多,我知道的。

  力是个能让我感到安全的人。我知道我不可能拥有他一生一世,我会厌倦,他同样会。我能做的,只是珍惜,珍惜每一个现在。对于一个对遥远的东西不敢做无谓想象的人,我的生命就是现在。

  我拒绝说爱,它像个气泡,一不小心就碎了,我只想对他好,默默的。

  和他住在一起,给他做饭。手艺不佳,他居然也能吃得很开心,我很高兴。果然,家,就是他的存在。然而,我会为他停留吗?这是我的归宿吗?头疼,不要想,不要想。我告戒自己。他从未说过爱我,我想知道又怕知道,也许这种生活之所以对我还有吸引力,是因为它的暧昧和不透明。

  清醒与矛盾,是我亲手给自己戴上的刑具。力经常带我远游,和他在一起疯的感觉真好,我等到了一个愿意和我走天涯的人。我愿意停下来,愿意为他改变。但是,改变了的我还值得他关心吗?还是,改变我是他最初的愿望和最终的目的。我是个会厌倦的人,厌倦了的我该如何面对逝去的爱和或许还爱着我的人呢?本性让我离开,因为爱不再。我不强迫自己做任何事!然而我骨子里残存的善良会让我留下来,痛苦,怎样都是痛苦,然而我不想再痛苦!

  B

  冰冰和我同居。她的身材真棒,标准的小蛮腰,很有感觉。特别是她的长发缠绕在脖子上的模样,性感极了。她的身体很吸引我,性格当然也足够ATTRACKTIVE。这种女人的魅力是很难抵挡的,特别是她能控制你的欲望的时候。

  她是唯一能控制我欲望的女人!

  漂亮女人成都遍街都是,但有味道的绝对是少数。流行个性,她的内敛和张扬很黄金分割,当然魅力无限!太多时候,让人念念不忘的往往是这类女子。

  她有着很小女人的一面。温柔,刹那闪过的小鸟依人暴露了她埋藏很深的对人的依恋,她怕,怕失去,所以宁可不要。这种女人往往是受过重创的,对人的不信任,对社会的不信任,对自己的不信任。但她要活,活在她毫不信任的这个世界上,只能原谅,只能无所谓,只能不屑。甚至只能假装原谅,假装无所谓,假装不屑。

  矛盾,又无可奈何。

  我没有说过爱她。也许永远也不会说。我也从未对任何女人说过。爱,一个多神圣的字眼,却被根本不懂爱的人滥用,琼浆也变成白开水了。像乱砍滥伐造成土地沙漠化和工业发展带来温室效应。爱在这个社会里泛滥成灾,灵魂却越来越孤寂,人与人也越来越远。

  我是爱她的。我知道的。

  告诉她?她会怀疑的。怀疑我的真诚,怀疑这爱的含金量。她不是不愿相信,而是害怕去相信。而且,我无法给她未来,我甚至没有自己的未来。就这样吧,爱情也是需要距离维持生命的。只有这样,她不会逃。我们也才有喘息的空间。

  宝贝,我真不知拿你怎么办了,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张力啊张力,你上辈子一定是欠这女人的了,唉,还债吧!

  这小女人真让我发疯!我还不能让她瞧出点端倪!

  十字路口

  A

  开始了,必然会结束。像生命的轮回。

  这种局面很病态!模糊更让人不安。我曾主观的认为这样会比明确的感情更长久一点,殊不知,没有“契约”的保证,事物变质更快。我们互不信任!看来,婚姻不是不能维系爱情,只是时间短暂而已。然而,被保证的爱情还是我要的吗?

  渐渐的,我发觉和力的交流有了丝隔膜。相信自己的直觉,也怀疑是自己太敏感了。能肯定的是出了问题。对于苛求的人而言,一点瑕疵都是不被允许的。爱情在我心里太完美,而完美又是不被上帝允许的,所以,我是得不到的。那我爱他吗?

  如果我是爱他的,那他爱我吗?他爱不爱我很重要吗?

  我是自私的,我要求对等的付出和回报。让我心安。

  物化的爱情还是爱情吗?

  欧阳说,不要问值不值,爱情不是商品,也不要说后不后悔,爱是你在心甘情愿的付出。

  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我不能思考,一思考,我就会陷入无休止的郁闷。无法自拔。

  理性的思考,当理性不能起作用时,跟着感觉走。重要的是,为你所做的一切负责。这是我的原则。然而,太多时候,最大的障碍就是这些所谓的原则。

  有些怕,直觉告诉我,我和力完了。我的第六感很灵。

  没什么,好女孩上天堂,坏女孩走四方。我不是个好人,孤独是上帝给的惩罚。没什么,真没什么的。

  心里有些酸楚,眼里有些涩。

  我抱紧了力,他还在熟睡中,只是条件反射的回应我的拥抱。我们真的完了,熟睡中的我们是没有距离的,然而现在……。我还能抱他多久?

  B

  烦!

  我和冰冰可能完了。

  我们嗅出彼此的不安和焦虑。又表现的那么无所谓。也许我们都是灵魂孤寂的人,渴望温暖又拒绝温暖。我们注定孤独。

  想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说出“爱”这个字。她值得。然而还有必要吗?如果分离已是命定。如果她留下来,是为了我,还是那个虚无缥缈的“爱”字。需要吗?不需要吗?

  那天她抱得我好紧,很反常。我确信:我们完了。

  张力,你干嘛非得痛苦一次呢?反正你TMD不是好人,玩什么真爱无敌呀!秀逗了。

  但,我能否认我爱她吗?

  曾经拥有也不错了,她是个好女人。有这么一段也不知是多少年的修为。如果我想天长地久,算是贪心吗?

  明天,好远,但一到12:00就是了。

  想好好抱抱她,再抱抱她,……

  ……

  13号我得去康定,希望不是诀别。

  空心

  力去了康定,没有再回来。

  那是个像鹰一样的民族,他留在那儿是对的。上帝的安排真好,太好了。我这样的女人有什么资格得到他,我只会是他的负累。况且,我连爱不爱他都不知道,现在说爱,是不是太迟了,是真爱还是想安慰自己和他的亡灵。我不过是个城市里迷了路的可怜孩子,不能爱人也不能被爱,我在暗夜里伸出双手,却注定什么也抓不到。

  我呆坐在镜子前,对着里面的陌生人出神。

  力,你死了吗?他们说你坠崖了,真是笑话。4.1早过了不是吗?

  力,我们去喝酒好不好,去我们第一次喝酒的地方。再上三环飙车好不,我想吹吹风!

  力,康定的MM不好,又肥又壮还有股怪味。别碰她们,要不我真不理你了。

  力,你怎么不说话,我做错了什么吗?你说呀,别不理我。你不要这样,我受不了。连你也不要我了吗?

  力,你说话呀,你说呀?

  力……

  ……

  张力出事的两周后,我才慢慢接受这个事实。上帝的惩罚吗?如果是,只会因为我不好,我坏。但是,我的坏除了伤害我自己,还伤了谁吗?谁的利益因我受损,谁的亲人因我丧命?对,他。我的自私和矛盾是柄双刃剑,伤了他,也伤了自己。对,是我害死他的。我是杀人凶手,我杀了我的爱人。我真该死啊!

  力,别怪我。我是自私的。你也是自私的。

  我下意识的看了看双手,手心空洞。心,也空了。

  这下好了,我与伤痛绝缘。

  哈哈哈……

  飞花

  张力死了,我没流半滴泪。我早就不会流泪了。很铁石心肠。

  我恢复了原来很CORRUPTION的生活。喝酒,和寂寞的混帐男人调情,上床。只需要陪伴,不需要相爱。但又很快在两周后结束,厌倦了!就这么简单。

  开始了工作,帮BIG打理他的精品店。那些小玩意真精致,生活也因此精致了许多。

  “ICE,越来越居家了,是不是想嫁人了?”PIG总爱洗我。

  “你看我这样还能嫁出去?谁敢要啊!嫁你好不好?”

  PIG是我哥们儿,看着我长大。当然这话是他说的,我否认,他不过先于我来这世上四年八个月二十五天加整六小时而已。

  也回家陪爸爸和阿姨住了阵子,想想以前也太混帐了些,他们很爱我,而我一点也不珍惜。简单平静的日子让我的心纯净了许多,结束了,终于结束了,早点结束多好。

  突然间明白慕容雪村在《遗忘在光阴之外》的表现,一个矛盾的可怜男人,一个清醒但无奈的男人。

  冬天快来了,该结束的要结束了。成都的冬天是阴沉的,让潮湿的心情发霉。

  下个月初飞海南,去晒晒心情。

  THE END

  就要走了,我要PIG陪我吃遍成都,玩遍成都。

  “干嘛?又不是不回来。”PIG很生气。

  “那么小气干嘛?我又不会吃死你,哭什么穷!”

  PIG真够意思,让我疯了个彻底。

  街道很热闹,只是人与人很远。冷冷的笑脸,虚幻成亲切。没关系,快乐就行。管他真的假的。分那么明白干嘛!神经!秀逗了。

  我爱这个城市,爱这里生息繁衍的小市民,爱这里的虚伪与俗气。这才真实。拜,我的城市。拜,我的亲人。拜,我疼痛的过往和爱情。

  ……

  我下意识的抚摩着微凸的小腹,我的儿子,张力的骨肉。直觉告诉我是个儿子,他像我还是像力多一点呢?会很可爱的,我的儿子嘛,基因怎么会差。

  可惜,儿子,你看不到海南的太阳,也吹不到带着咸味的海风了。你投错了胎你知道吗?你妈妈现在很穷,她养不活你,你老爸去更广阔的天地遨游了。他不要咱们娘俩了。宝贝,妈妈没钱也没权力给你合法的身份和好的生活,你来错时候了,你知不知道。我不会把你做掉,只因为我怕日后梦里有你挥之不去的身影。妈妈是自私的。……

  回顾我的一生,不是苍白,不是一马平川,凄艳,烟花般灿烂。够了,真的够了。社会永远是对的,要生存,只能比别人更适应环境。我固执的要求它改变,因为它不符合我的梦想。其实,它不符合太多人的梦想,只是有人放弃,有人坚持。我坚持,于是,死亡是唯一的结局。

  曾想独自带着儿子活过下半生,但我做不到。我不忍看到他重复我的路。尽管他自有他的人生轨迹。对不起,儿子,我给你的生命由我来结束。犯过错的人,都是寂寞的。

  如果有轮回,下辈子决不这么过,但这辈子不后悔。

  如果可以选择,我不要做人。

  但,我说了算吗?

  很怀疑我的每一步每一次际遇甚至死亡,死亡的方式,时间都是上帝涂鸦的安排。

  喜欢海,浩瀚!包容!

  如果有天我触犯天条,上帝要我自杀,我宁愿跳海,也不愿坠崖。

  大海是地球上最温暖澄澈的一滴泪。

  冬天快来了,这里纬度低,水应该较暖和吧。力说我冰凉冰凉的,这下不会了。永别了,我的爱人。

  生命,像一朵烟花,明亮温暖的在夜空停留一刻,再坠落。

  后记:

  ——世界是混乱的,没人能懂谁,包括自己。也没人能改变谁,你甚至不能改变自己!

  ——我们不过是群瞎子,都在盲人摸象!可怜!可笑!那可不就是我自己!我泪流满面,却在嘲笑——那人真蠢!

(desertice)
 
  2002-12-19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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