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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一个很锐利的人,而他的名字就叫李锐。
锐利并不是一个形容人的词,可是见过他的人都觉得这词对他而言非常合适。
他常着一袭黑衣,那黑色恰如最阴沉的天气里子夜时分苍穹的颜色,他冷若寒冰,薄如利刃的目光在这种颜色映衬下就象一道在最不经意时划破天际的闪电。
他自认排名天下第一,虽然在无晓生的排行榜上并无他的名字。
不过,排行榜其实并不能靠得住,许多东西在排行榜中的位置并不能代表它真正的质量,水平,或者受欢迎程度。排行榜其中的水份甚至比下了三个时辰的暴雨还多。无晓生的排行榜也无能幸免。
无晓生是百晓生后代的一门远房亲戚。当他知道他的一门远亲的祖先竟然是昔时赫赫有名的百晓生时,他的名字就成了无晓生,取无所不晓之意。可是有人却说无晓就是什么都不知道,他从鼻子里哼出一声,觉得说这话的人才是什么都不知道。
至少他们不知道在他取名无晓生后的一年里生活发生了多么大的改观。他的房子由两间增加到十八间,前面挖了鱼池,后面种了疏竹。他还专门做了一个密室来放他的钱财。这些居他说都是他的销售收入。
李锐自然也看过这本排行榜,当他看到第一个甚至第一页里都没有他的名字时,脸色变得象是一场冰冷的大雪前阴霾的天空。
那本书在他的手中忽然化为片片飞雪,他的人就在这飞雪中走掉了。
他走得并不快,可悄失得却很快。
旁边的人都还没想明白时他就已经不见了。书摊的老板叹了口气,这个人看来是自己得罪不起的。而这化成了飞雪的书就是拼好了也无人会要了。
与百晓生的书不同的是,无晓生的排行榜里并未记录各人所用的武器。是何原因,无人知晓。
李锐知道自己的武器是独一无二的,不要说书里的人没有用过,世界上由古至今大约也从未有人用过。
世上最锋利的锐器是什么?
这个问题似乎连百晓生都不知道。又或者,武器的锐利与否原就取决于使用它的人。
而李锐不单自认排名天下第一,连他的武器他都认为是天下第一锐利。
死在他手上的人并不少,可是他们并不能再讲出究竟是怎样锐利的武器要了他们的命。
幸好有人正巧在旁边不经意看到,可看到的人并不多,所有这些看到的人无一例外的要讲给别人听,可是李锐到现在还是没有闻名于天下。
因为这些人的讲述中并没有提到李锐的武器。他们只看到从他眼里发出锐利的杀气,而他的对手就在瞬间倒下了。笼在这杀气中的人会感觉比寒冬的雹子中只穿一件三伏天的单衣还要冷。所以他们中的一个裁缝,回到家后灌了三碗姜汤,在床上躺了三个月,又穿了三年的大棉袄才算好。他跟每一个问到他的人都提起了李锐。可是所有的人都只是笑一笑,以为他只是得了一种从未见过的怪病。
因为这个世界上用眼神杀人,简直是太荒唐太可笑了。只在距此五百年后,小国东瀛才出了一个叫樱木的天才幻想用眼神来杀死他的对手,他无疑失败了。
而李锐又怎么能够成功呢?
这时,李锐正慢慢的张开手,在他的手心,一枚灰色的钉子样的东西静静的躺着。它的颜色恰似将至而未至的傍晚时分,能溶于夜之黑,也能隐于昼之白。它本身并无一丝一毫的光亮,而盯着它,一股寒气就会从脊背慢慢升起,直没入骨髓。
这种武器,比锥小,比针大,而且比它们都可怕得多。
每当李锐眼中发出无尽的杀气,阴冷凛冽的笼罩四野的时候,这枚小小的东西就会在它的庇护下飞速的穿越黑夜或者白昼,穿越时间和空间,然后钉在一个人最坚硬而最脆弱的部位,于是,那里就不再有生命激情的跃动,一切都归于沉寂。它本身并不沾染任何的毒物,而以自身的锐利准确的成就死亡。
这时,李锐的袖子甚至动都没动过,就如同他的心一样。
自然就不会有谁知道那些死掉的人真正的死因。
李锐对这一点似乎很满意。隐蔽的武器总是会给对手最大的杀伤力,而给自己最大的安全感。并且,能给人一种以无胜有,以虚就实,以静制动,高深莫测的印象总归是一件得意的事情。而他没有料到的是,恰恰是这种神奇却使他的声名难以在世间流传。因为他实在太像一个神话,而世间的人大多是不肯去相信神话中的事情的。
李锐慢慢的走着,因为这里是荒郊,周遭并没有人,只有风回旋着卷起他的衣角,所以他可以慢慢的走,静静的思考。
那本书流传极为广泛,是天下唯一一本关于排名的书籍。象李锐这样厉害的高手,怎么可以不在其中名列前茅?这本书的作者实在是糊涂透顶,孤陋寡闻。
于是李锐打定主意要叫他见识见识自己的武功。
夜,乌有街葫芦巷,无家宅院。
李锐到的时候,正是月上柳梢头,这个时分,似乎是与人相会的最佳时辰。
李锐抬头,只见无家的院墙高约十八尺,在月光下隐隐现出琉璃之黄,手触之,光滑冰冷。他轻轻一笑:“这又如何难得倒我?”一个黑影轻轻一跃进了无家的院子。夜之深,恰掩人之形;月之明,恰现身之影。只见这黑影从空中轻盈落下,又骤然消失了。
此时此刻,无晓生正在清点他的钱物,这是他每日饭后睡前必做的工作。
忽然,窗外“扑通”一声,无晓生手一哆嗦,一串翡翠珍珠玛瑙项链掉在地上,于是前一秒还好端端的项链此刻成了废品,。
无晓生心疼得象豁开了一个大口子。
一秒钟之后,他醒悟过来,开了门奔出去。远远的望见,四名保镖正从鱼池里捞出个湿淋淋的东西。他无比盼望那是个从天而降的硕大宝贝。可是那东西动了动,居然是个人。
李锐实在是没有想到,无晓生的院子里有个这么大的鱼池,而且他还会不偏不倚的掉进去。
哎,夜之深,恰显声之巨;月之明,恰现人之窘。这实在不能说不是个好时辰。
无晓生问:“你是谁?到这里来做什么?”
李锐却垂着头,一言不发。他何尝不想报出名字,亮出武功,叫这些人都魂飞魄散。可是手臂给四个大力气的人牢牢按住,身上的衣裳又湿得叫人从心底里凉起来。他实在是无法说出一个字了。
无晓生虽然很心疼他的项链,可是他明白,倘命之不存,这些宝物也自然无法依附于他了。眼前的这个人,虽然狼狈不堪,可是,能从自己的院子外头掉进这个鱼池,也并不容易。不管是何原因,此人看来是不可轻视。
于是,他深深的一躬身,道:“久仰大名,如雷贯耳,今日得见,三生有幸。”李锐心里一紧,以为他认出了自己。不知道是高兴还是难过,只是含混不清的说:“不敢,不敢。”无晓生又道:“公子今有雅兴前来拜访,在下招待不周,失礼,失礼。”李锐听不出是恭维还是讽刺,脸上火辣辣的一片烧,只听得自己又在说:“哪里,哪里。”“公子如不嫌弃,请到舍下小座片刻。”无晓生一只手臂礼貌的伸出。
李锐只求早点离开这里,失声道:“不。”“公子若想离开,在下可备车马,送公子一程。”“不,不用了。”李锐微微耸了耸刚才被捏得酸痛的臂膀,慢慢的朝门口走去。还一面说:“留步,请留步。”他实在想衣袂飘飘的翩然离去,无奈衣服湿漉漉的粘在身上,压得步履沉重。
这样的结果,实在是他始料不及的。
他垂着头,在一条静谧的小巷里走了很久。
晓风无痕,他的湿衣渐渐被这缕缕清风拂干;皎月无影,他的人也渐渐为这月色涤荡得空灵。他突然意识到,无晓生其实并未认出他。他道“久仰大名”,却还是公子长公子短。想到这里,他的心突然轻松而且高兴起来。此路不通,当觅它径。另一个想法在他脑中渐渐成形,他的人飞也似的沿着月光轻掠而去。
晨,八哥街蜂蜜巷,包子铺。
包子铺这名字实在容易弄混,可是李锐到的这个铺子,却是谁也不会将其混同其它。因为它的包子不但闻名暇迩,而且它的老板娘还在当下最时兴的排行榜里名列第三。
李锐在众多伸长的手臂中费力拿走了一笼包子,随便找了个角落,就着豆浆吃了起来。这包子的滋味虽然不错,可离传闻中的实在相差太远。
忽然,李锐背后响起一个炸雷般的声音:“这包子怎么这样咸舌头都要腌掉了!”他心中一喜,此声必是一内力雄厚老妇所发。
他转过脸,却不由吃了一惊,眼前这个妇人,年龄并不长,而且面黄体瘦,哪里像有半分武功的样子。
她的旁边,一个男人嘟哝着:“唔,还可以嘛。”他垂着眼睛,并不去望四周,脸上有些红红白白。
“哟,我平日里在家做的饭,哪顿不比这强百倍,你还要挑三拣四。这包子明明这样咸,你却道好吃。你分明是存心跟我做对!”一时间,她眼中的怒火似要将此男人焚为灰烬。
“呀,包子太咸了吗?我实在是不知道。我一定告诉厨子,叫他们以后当心点儿。您可千万别生气,气坏了身子可怎么的。”忽然,屋里走出一位矮胖妇人,脸上的笑甜得可以滴下蜜来,一张嘴红润润的可爱。
她走到黄面妇人身旁,笑容可掬的说:“要不再给您换笼包子,或者来碗豆浆。”黄面妇人脸拉得老长,一声不吭。
“您想吃什么尽管说,伙计,今儿他们的早点不算钱了。”李锐觉得自己的眼仿佛有点花,黄面妇人一张黄脸也泛起红红白白,嘴里嚅嚅喏喏的听不到说了些什么。
“哎,您真是好心眼的人啊,当今这个世上好心人可真是不多。”矮胖妇人又言。
李锐以为自己听错了。
“要是别人,心想着难吃,以后就不来了。长久如此,我们的生意还怎么做啊。像您这样好心好意的跟我们提出来的人,可真是天下难得的好人啊。”黄面妇人脸上绽出好大一朵菊花:“哎,我这人啊,性子直,没心眼,容易得罪人。”“不得罪不得罪,大家都喜欢跟像您这样的人结交。为人实在,心眼又好。这位大哥可真是好福气呀……”李锐忽然觉得饱了,剩下的几个包子怎么也咽不下去。便挤出人群,走掉了。
一路上,李锐说不出是可笑还是可气,排行第三的矮胖妇人,武器居然是,嘴皮子。
他叹了口气,强打起还剩了半分的精神,又速速往别处奔去。
午,厚道街老实巷,杂货店。
世上的杂货店形形色色总有许多,眼前这一家却实在太不起眼,仿佛过目之后,脑袋里也难落下什么痕迹。
可是,虽已近晌午,这家店里却还是疏疏落落的有人来买东西。
李锐不动声色的进了店,眼角的余光上上下下的打量那位老板。
此人面黄,无须,眉垂,眼细,实在不起眼,可往往越是这样的人越是深藏不露。
李锐毫不轻敌,耳朵也不闲着,只听得不起眼老板在说:“一共是五两银子,收您十两,找你六两,您可收好喽。”李锐眼瞧着那位大嫂喜滋滋收起了钱,又乐颠颠的出了门,满腹疑惑,不知十减六怎样变作了五。又偷眼看了不起眼老板一眼,只见他在闭目养神。
揣度半天,李锐决定亲身一试。
“回心丹多少钱一丸?”不起眼老板连忙跳了起来,“一两银子十粒。”“来二十粒。”李锐从手里排出十两纹银。
“喏,找您九两银,这里是药。”李锐听此更是迷惑,不过,得了一两银子的便宜,确是让人心里舒服。
收起钱,李锐悠哉悠哉走了出门。
刚拐入另一条巷子,迎面又是一间杂货铺,看了半晌,李锐断定这不是不起眼老板那家的分店,然后慢慢的踱了过去。
杂货铺的老板没精打彩,拿了块门板显是要关门。
李锐急忙迎了上去。“请问这位仁兄,为何这么早便要关门呢?”“唉,没生意啊。”“那,老实巷的杂货铺为何生意还是这么好?”“想当初,他才开那家店铺的时候,也是这样,总让人家占便宜,大伙儿都笑他傻,可买东西的人渐渐都去了他那里,别家的杂货铺越来越冷清。”“那他总是赔钱,还能撑得下去?”“刚开始是赔,可是他拉走顾客之后就把价钱悄悄的涨了,除去错找的,还在赚呢。而且得了便宜的买家,以为他傻到了家,又如何能骗得了自己。久而久之,他们连真正的价钱也不知道了。”李锐恍然大悟,这个不起眼老板还真是深藏不露。只是他的武器……李锐的精气神一时间又泄去了大半。
还是继续去寻那天下第一之人要紧。随着李锐计划的一步步深入,他感觉自己的胜算也愈来愈大。
傍晚,虬梅街鹤唳巷,幻风轩。
李锐脚刚落定,只见各家屋顶已腾起炊烟,整条巷子唯一小童端坐于幻风轩门前右边的那个石狮之旁。
小童红袄绿裤,身形恍若一漆成两色的皮球。左手一只鸡腿已渐消灭,右手一段腊肠尚存半根。
李锐来到小童之侧,和颜问道:“这里是否有一个名叫幻风的叔叔呢?”“有是有的,却不是叔叔。”小童抬头答道。一双眸子隐约有狡黠之色。
“那是什么人?”小童嘻嘻一笑,丢下已啃干净的鸡骨,昂身立起。
“你找他做什么?”“我是他多年未见的好友。今日特来拜访。”“那你随我来。”李锐跟着小童走进院子,心中窃喜。
“爹,有人找你。”李锐眼见有一青衣人从屋内走出,便速速攥紧手指,发出那致命一击。
然而“铛”的一声,锐器不知去了哪里。与此同时,青衣人已速行至李锐身前,点住了他的穴道。
小童对着李锐怒目而视:“说是朋友,却还如此这般。”青衣人道:“倘你不是这般对我,我也不会如此对你。”又道:“此机关已设了半载,今日总算派上了用场。”言毕走到一玄青石旁,从上面取下一物,正是李锐之暗器。
“说吧,所为何事,前来害我?”李锐人不能动,口尚能言:“只为争那天下第一。”“哈哈哈哈……”青衣人仰天大笑:“无晓生那厮非要将我列为天下第一,说什么水份太多便不好卖了。我无可奈何,只得与他订下一协议。倘遇前来挑战之人便将这第一之名让与他。”登时手臂一挥,李锐顿感经脉已通。
“与这各色人等共栖一书,已使我极度厌倦。终于等到了你,去了我这些时日的心病。喏,这张纸你去交与无晓生。从此,你便是天下第一了。去吧。”李锐身不由已,被一阵风推至门外,一扇古铜大门在眼前缓缓合上。
自己所寻求的天下第一得来如此不费工夫,李锐茫然若梦,却又怅然若失。
远远的,听到青衣人的声音传来:“天下之一,万人所慕;盛名之下,其实难符;万事万物,更新替补;其间真谛,谁人领悟?”
(晓风无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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